长利新材终止上交所主板ipo 原拟募资50.3亿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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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国经济(Economy)网首都7月1日讯 上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(Technology)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(简称“长利新材”)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。
上交所于2023年3月4日依法受理了长利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,并按照规定进行(Carry Out)了审核。
日前,长利新材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《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(Technology)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报告》和《兴业证券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(Technology)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》,申请撤回申请文件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,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长利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。
长利新材从事玻璃产品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。
公司控股股东为长玻实业,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长玻实业直接持有公司20,628.4615万股股份(Stock),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6.9422%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易乔木,易乔木直接持有公司210.00万股股份(Stock),通过长玻实业间接持有公司9,731.3299万股股份(Stock),通过武汉长旭、武汉长谦、武汉旭永三个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.5654万股股份(Stock),合计持有股份(Stock)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1.9018%。
长利新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国人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7,910.00万股,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,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(Stock)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%。长利新材原拟募集资金503,070.50万元,用于长利广西硅科技(Technology)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、长利北海研发中心项目、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、长利汉南玻璃加工中心技术改造项目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。
长利新材的保荐机构是兴业证券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,保荐代表人是许梦燕、金晓锋。
(责任编辑:华青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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